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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司机酒后调戏女子碾死其丈夫终审被判死刑

2016年1月15日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http://www.jsxslvs.com/
  被害人的妻子及女儿

  本报连续报道并引起广泛关注的何炜开车碾死沈大婴案,2012年3月16日上午,在诏安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何炜的死刑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辩称:本案为突发性案件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炜犯故意杀人罪,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2012年3月16日作出判决。宣判后,本案附带民事判决部分没有上诉,已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人何炜对刑事判决部分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何炜认为,因案发前大量饮酒,犯罪时实际辨认、控制能力有所减弱;本案又是突发性案件,且其有自首的情节,认罪悔罪,请求公正判决。辩护人除提出与何炜上诉理由相同的辩护意见外,还提出本案并非何炜无事生非所引起,被害人拿砖头砸何炜车辆前挡风玻璃,对何炜继续实施犯罪,也起到了激化作用,并且何炜亲属尽其所能筹到了66万元,准备赔偿,因此,请求依法改判。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对于何炜的诉辩,省高院认为:何炜虽在案发前大量饮酒,但从何炜案发前能在古街自如地驾驶车辆,追逐、挤逼被害人的电动摩托车,案发后联系朋友帮其驾车逃到漳浦县等一系列行为来看,何炜当时对其行为仍有清醒认识。

  何炜目无法纪,酒后驾车追逐、挤逼被害人,并冲撞碾轧被害人致其当场死亡,其酒后驾车不能作为从轻理由,相反,应从重处罚。

  对于何炜及其辩护人诉辩所称,本案是突发性案件。省高院认为:经查,在案证据证实,何炜的车右侧只有一道碰擦痕迹,且为旧伤,与被害人无关。而被害人受到何炜无端驾车追逐、挤逼,被殴打且被追至家门口,在此情况下,拾砖头砸中何炜所驾车前挡风玻璃,实属忍无可忍之下的防卫行为,因此,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

  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被告人何炜的死刑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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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审:奥迪司机何炜死刑省高院未采纳诉辩理由,认为自首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未被接受的赔偿款也不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11月28日讯去年备受关注的“诏安奥迪撞人案”,终审裁定出炉,维持一审判决,奥迪司机何炜获死刑。

  今年3月,漳州中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炜死刑,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64万余元。宣判后,何炜对刑事判决部分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认为他是酒后受激化后犯案,且有自首及积极赔偿情节,请求改判。近日,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未采纳何炜及其辩护人的诉辩理由,驳回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回放】

  奥迪司机酒驾碾死人 一审获死刑

  去年11月12日凌晨,诏安人何炜酒后驾驶闽e3918j奥迪车,途经南诏镇古街路段时,遇到骑电动车的沈大婴夫妇。何炜怀疑车子被刮蹭,便驾车挤逼沈大婴夫妇的电动车,在诏安旧公安局大门口附近将电动车逼倒后,何炜下车殴打沈大婴,后者的妻子上前劝架也被殴打,后被周围的市民劝开。

  沈大婴夫妇弃车往自家方向跑,何炜又驾车追过去。见车子跟到家门口,沈大婴拾起门口的砖头,砸中奥迪车前挡风玻璃,何炜见状驾车左转撞倒沈大婴,碾压至他的胸腹部后,后退停下。随后,何炜下车看了一下沈大婴,便驾车逃离。沈大婴因伤势严重当场死亡。

  事发后,此事在网上引起网友关注。今年3月,漳州市中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648367元,没收作案工具奥迪车。宣判后,何炜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没有上诉,其亲属向漳州中院预交赔偿款66万元。但何炜对刑事判决部分不服,并向省高院提出上诉(本报去年11月23日起曾连续报道)。

  【终审裁定】

  未采纳两诉辩理由

  今年8月16日,省高院开庭审理本案,并于近日作出裁定。

  何炜及其辩护人诉辩称,何炜在案发前大量饮酒,犯罪时实际辨认和控制能力已有所减弱。省高院认为,从何炜案发前后能在古街自如地驾驶车辆,追逐、挤逼被害人电动车,案发后联系朋友帮他驾车逃到漳浦县等一系列行为来看,何炜当时对他的行为仍有清醒认识。此外,刑法修正案已对醉酒驾车行为规定为犯罪,因此何炜酒后驾车不能作为从轻理由,相反应从重处罚。该诉辩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省高院也没采纳他们的另一诉辩理由:本案是突发性案件,并非何炜无事生非所引起,被害人拿砖头砸何炜的车前挡风玻璃,对何炜继续实施犯罪起激化作用。省高院认为:本案证据证实,何炜的车右侧只有一道碰擦痕,且为旧痕,与被害人并无关系。何炜酒后怀疑车被刮蹭,是自身认识错误,在逼倒被害人后,他下车不是查看车有无刮蹭,而是打人。被害人在报警后弃车跑回自家,何炜仍驾车追赶并停在路中间,可见气焰嚣张。

  被害人见车追至家门口,拾砖头砸中何炜的车前挡风玻璃,何炜马上驾车撞向被害人并碾压致其死亡,说明何炜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被害人在受到何炜无端驾车追逐、挤逼、被殴打且被追至家门口的情况下,拾砖头砸车实属忍无可忍之下的防卫行为,因此被害人没有任何过错。

  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省高院裁定,何炜酒后驾车,追逐、挤逼、殴打被害人,进而驾车撞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案发后虽能投案自首,但尚不足以从轻处罚。

  何炜亲属在第一审期间,虽然筹款准备赔偿,但被害人亲属不接受,因此亦不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何炜及其辩护人的诉辩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并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光明网)
来源: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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