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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泄私愤投毒报复邻居获刑

2014年3月17日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http://www.jsxslvs.com/
因买卖山场与村民小组发生纠纷,心生怨恨,遂想到向蓄水池投毒的方式报复村民。2012年10月18日,福建泰宁县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被告人杨某平日里争强好胜,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处刑。2009年起,被告人杨某因一片山场与其所在的村民小组发生纠纷,认为是同村村民欺负了他,已积怨于心。后被告人杨某又因多次偷砍木头被查获,怀疑是村民举报,更对村民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12年7月21日凌晨,被告人杨某乘同村村民均已入睡,从家中拿了一包重300克左右的"地虫丹"农药,撒入供村里饮用的蓄水池边。当日上午,村民欲使用该水池的水时闻到异味便停止饮用,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鉴于被告人杨某系累犯,但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系因民事纠纷引发,故法院做出以上判决。
来源: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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