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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枪杀KTV员工引争议

2017年3月22日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http://www.jsxslvs.com/

协警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它本应该是一支维护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但其中的有些人,不但没能做到模范带头,却恰恰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十二月六日晚上九点多,巴东县公安局信陵派出所协警董世军和另外六七人一起到KTV唱歌。一行人玩的很尽兴,到次日凌晨零点三十分左右,将要离开时,服务员发现一个兑酒用的扎壶被打碎,欲额外收费两百元。几个精神正兴奋的男子对价格产生异议,其中一个王姓警官很生气,掏出两百元钱狠狠扔到地上后就走了。服务员怕得罪他,复又追上前去把两百元钱退还给王警官,王警官当场把钱撕碎。KTV工作人员王仁保当时在吧台,因认识王警官,随即打电话给对方称这是误会,提出一块吃宵夜。王仁保随后独自下楼去找王警官。陪王仁保等人一起吃宵夜的女士称,凌晨三点多,他们一行人吃完宵夜走出餐厅准备离开,当时她和女同事走在前面准备叫车,王仁保之外的其他人开了两辆私家车也准备上车,她想起要不要叫王仁保一起打车,回头的一瞬间看见王仁保倒在地上,身下是一滩血,一个穿深色衣服的男子拿着枪站在他对面。

事后,据巴东县委通报,吃完宵夜后,董世军透露自己车上有一把高压气枪,王仁保等人听闻后很感兴趣,董世军随即从车内拿出高压气枪摆弄,因操作失误造成气枪击发,将围观的王仁保腹部击伤。

十二月二日凌晨,王仁保因胃、十二指肠破裂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而董世军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刑事律师提醒: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董世军作为协警,自然能清楚地认识到枪的危险性,应当为自己的不当操作负责。


来源: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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