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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色诱陷传销点 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的处罚

2017年4月14日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http://www.jsxslvs.com/

男子遭色诱陷传销点

湖南小伙邵某在网上结识了一位红颜知己后,两人相谈甚欢,十分投机,对方也热情邀请他来常州见面。哪知,佳人将他带到家中“见父母”时,竟趁机将他困于传销窝点,还没收了他的手机和随身财物,逼问邵某银行卡密码,取走了3张银行卡上合计约5000元现金。邵某在窝点大喊大叫,传销骨干没辙,遂带他去火车站买票,想将这个“瘟神”送走。12月23日上午,张某和同伙对邵某说,只要他乖乖地不追究不报警,便送他去火车站买票回湖南。结果,邵某偷偷让身旁旅客报警,2名传销人员当场被抓获。(新闻酬主要来自销售商品的业绩。然而,非法传销重视的不是销售,而是以销售为幌子,暴利为诱饵,疯狂地拉人入会,用新人的入门费来供给先加入成员,从中渔利。而且非法传销所传销的商品大多都无消费价值或相当价值,因此,非法传销已经不具备市场经济的功能。

传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传入我国后,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肆进行非法敛财活动,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稳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已成为目前我国社会一个久治不愈的“毒瘤”。

为此,《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大、危害面广,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都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作用,律师越早的介入案件就能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早日争取人身自由。


来源: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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