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1382235770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辖知识
文章列表

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

2020年3月6日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http://www.jsxslvs.com/

  刘存权律师,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当我们没办法购买一栋房屋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租赁的方式来减轻购房压力,但是房屋出租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问题。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


  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二、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三、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1]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3、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划分不清。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当我们发生了房屋纠纷之后,我们应该冷静下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





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中对案件的主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在我国,由于社会生活的市场化与法制化,就必然使得越来越多的领域发生大量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因此,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专门审判机关,其受理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越来越宽。但是,不可否认,民事案件可以由多个机构行使不同的权利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法院以诉讼方式、仲裁机构以仲裁方式等,这就产生了人民法院与其他机关在解决民事案件方面的分工与权限。因此,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与权限,换句话来说,就是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民事案件的具体范围。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


  2、由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案件。


  3、经济法调整的部分经济关系产生的案件。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由于存在一个特殊的分支,就是既调整横向的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又调整纵向的不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经济法,这就使得受经济法调整的领域所产生的争议,只有那些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才能依法由人民法院受理。比如房地产管理法就是如此,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想合法开发房地产,首先要征地并取得各种各样的报批手续,这一过程就是国家纵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则民事诉讼不能解决,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开发公司在取得合法手续后,所进行的发包建楼,以及建好后销售或者出租房子的行为,则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一旦出现争议,则纳入民事诉讼。因此,经济法调整的部分经济关系产生的争议由法院主管。


  4、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劳资关系产生的案件。


  也就是说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与诉讼。其中和解、调解不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阶段,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而劳动争议仲裁则是一个必经的阶段,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但是,在社会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法律关系的交叉, 即在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可能会存在若干个法律关系,甚至是若干个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安装设备合同,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安装机械设备。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安装过程中,不慎将甲公司职工张某的脚砸成粉碎性骨折。在这一简单的案件中,存在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劳动者张某和自己的所属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二是乙公司与受害人张某之间的侵权关系,三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设备安装合同关系。由于本案需要解决的是受害人张某的损失赔偿问题,因此,应当围绕与张某相关的法律关系来考虑。此时,受害人张某既可以基于侵权关系而直接起诉乙公司,也可以选择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5、由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特殊类型案件。


  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1、法院主管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民事纠纷的关系


  对此需注意两点:其一,人民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阶段,即是否经过人民调解完全由当事人自行确定;其二,人民调解解决争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即当事人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不服时,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主管与仲裁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关系


  民事诉讼与仲裁是两种并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争议解决方式,处于或裁或审的状态,即当事人一旦以协议的形式选择仲裁,则应当提起仲裁。但是,劳动争议仲裁与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是例外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






来源: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Tags: 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
  • 2.15个基层法院取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 3.我国刑事级别管辖的转移变通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
  • 5.民事管辖权抗诉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北京朝阳正式成立金融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