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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电捕鱼是怎么量刑的 判刑5年6个月能减刑几次

2023年2月12日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http://www.jsxslvs.com/

  刘存权律师,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禁渔期电捕鱼是怎么量刑的

一、禁渔期电捕鱼是怎么量刑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2)向水中施放电电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用电行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的。

3)这种“电鱼”行为,还危害公共安全。没有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后果的,则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二、非法捕捞多少斤立案

根据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三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非法捕捞水产品两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两万元以上的;

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三条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

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电捕鱼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不仅是一种不负的行为,也是一种危害大家的行为,任何公民看到这样的行为都应该去制止,并且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等。

判刑5年6个月能减刑几次

一、判刑5年6个月能减刑几次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减刑次数,但是却有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最多可减原判刑期限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二、减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立功表现”是指:

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重大立功表现”是指:

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我们可以知道,减刑的次数是没有规定的,但是一次减刑一般是不超过一年的,所以罪犯可以在服刑期间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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