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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5.20”高科技窃电案一审宣判

2016年1月29日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http://www.jsxslvs.com/


 今年四月份,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以高科技窃电危害用电安全为题对“5.20”窃电案件进行报道,全国各大主流媒体纷纷进行转载。该起团伙窃电案件技术之高超,销售渠道之现代,作案手段之隐匿,涉案地区之广泛,危害程度之严重,在国内十分罕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6月25日,记者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获悉,轰动全国的长春“5.20”高科技窃电案已经成功告破,经过检察机关深入细致的调查、举证,1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长春司法部门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对15名涉案人员分别量刑。其中,主犯李国有以盗窃罪被处以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万元。另有10名其他涉案人员分别视情节轻重处以8个月至5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1.4万元至9万元的经济处罚。其他4人被处于0.76万至1.6万的经济处罚,免于刑事责任。在全国窃电案件中,这一量刑结果人数之多、量刑之重创历史之最,给不法分子以强烈的震慑。
  案件回放:
  2009年初,长春供电公司在加强用电市场管理,打击违法行为的过程中,稽查人员发现用电市场存在异常窃电现象,立即成立调查组,经过近三个月的调查取证,初步判断为高科技团伙窃电。该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与长春市公安局共同组成专案组,彻底捣毁了这一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窃电的重大犯罪团伙。一起涉及22个省54个地市,涉案人员达72人的“5.20”窃电大案浮出水面。此案也因集案情特殊、涉及面广、高科技团伙作案等特点为一身,在全国十分罕见,被国家公安部列为部属挂牌督办案件,长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也因发现侦破此案荣获“集体三等功”。
  另据悉,随着长春“5.20”案件的成功告破,其他涉案省份依据线索对此案进行了大规模侦破。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用电市场秩序,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用电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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