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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国际帮”44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2017年11月24日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http://www.jsxslvs.com/
玉环“国际帮”44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组织头目沈烈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9月24日,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玉环“国际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公开宣判,4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据了解,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沈烈烈自2003年以来先后网罗一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以玉环国际大酒店为主要活动据点,逐渐形成较为稳定的国际帮(又称“国大帮”)黑社会性质组织。

“国际帮”内部层次分明,大体实行以“大哥”带“小弟”的方式逐层管理,并逐渐形成不成文帮规:公认沈烈烈为国际帮的“老大”,“老大”的话要听,“老大”的事就是国际帮的事;骨干成员向沈烈烈负责,一般成员向骨干成员负责,随叫随到,一般不吸纳外地人作为组织成员。

2008年底至2010年间,由于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该组织的多名成员被司法机关抓获或负案潜逃,沈烈烈也因非法经营罪被玉环法院判处缓刑。但他并未就此痛改前非,为凝聚人心,维持、补充组织力量,他一方面庇护在逃的林上国、郑孝神等成员,一方面组织探望被押服刑的成员,给刑满释放成员接风设宴,同时,吸纳被告人温才忠、林继法等多人相继加入该组织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为攫取经济利益,沈烈烈及其组织成员通过到赌场强行吃注、放倒款、非法经营六合彩、开设赌场、强揽工程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聚敛巨额钱财,并用于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沈烈烈等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伤害群众,查证的达32起。

2008年10月7日,以沈烈烈为首的国际帮成员与玉环另一涉黑组织陈匡水一伙在玉环县城关天鸿饭店前的交通要道上追逐砍打,一度造成交通堵塞达2小时,数百名群众围观,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沈烈烈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43名被告人也被分别判处十九年至六个月(缓刑)不等的徒刑。
来源: 鹤山刑事案件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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